广东建行换卡手续费惹争议 律师认为属霸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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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3:3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14日电据《新快报》报道,有广东市民表示在办理建行龙卡(准贷记卡)换领手续时,银行方面要求收取两年年费40元,并要求以现金方式支付。银行认为有规章可依,但律师则认为该规章为霸王合同,银行预收年费的行为对消费者构成侵害。 据悉,目前四大行对贷记卡、准贷记卡收取的年费时间规定,除中行按年收取外,建行、工行、农行均对贷记卡、准贷记卡按有效期预先收取。 报道指出上述三家银行准贷记卡有效期均为二年,这意味着,持有上述三家银行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市民,在今后换卡时,均需一次性预交有效期内的年费。 广东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按建行龙卡贷记卡章程和建行龙卡服务价格一览表的相关规定,龙卡准贷记卡的年费标准是:金卡80元/卡,普通卡20元/卡,按有效期一次性预先收取。龙卡准贷记卡的有效期是两年。因此,预收两年年费的行为符合总行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根据有关规定,若市民预交年费后,提前退卡,则可退还相应期限的年费。 报道采访律师则认为,广东建行跟市民李先生签订的合同是霸王合同,也即是格式合同,总体来说是不合理的。因为该合同是全部由建行制订的,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律师表示,建行对贷记卡、准贷记卡预收年费,尽管对单个市民权利侵害是轻微的,但对广大消费者却构成了巨大的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