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市委宣传部长高勇巨额受贿案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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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4:02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4月14日电(记者任硌)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中共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涉嫌巨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4月13日在四川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将持续数天。 今年40岁的高勇系宁夏银川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级研究员,律师,注册会计师。1987年到四川省计经委工作,1991年起先后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四川省委常委办正处级秘书,1996年至1999年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1999年至2002年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兼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副局长。2002年4月至同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正厅级)。2002年6月起任成都市委常委,后任宣传部部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4年间,高勇利用先后任凉山州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职务之便,以多种名义向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慧财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成都九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索要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0余万元。高勇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泰港集团、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利,收受上述单位贿赂计人民币263万余元。 此外,检察机关在高勇的住所、办公室等地扣押、冻结其财产和现金折合人民币2167万余元。其中包括大量金条和黄金首饰、几十部手机、古玩字画多件、大量人民币现金和外币,汽车多辆。扣除高勇夫妇的合法收入及受贿金额后,尚有930多万元高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检察机关据此指控高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