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出台规定:禁止国企向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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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7:24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14日消息: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禁止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公布 《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详细内容>>>> 专家解读国资委堵漏 国资改革进程不会停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研究员认为,国资改革进程不会停止,《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较好地堵住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漏洞。详细内容>>>>选稿:王永娟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if (bg_color)tb1.style.backgroundColor = bg_col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