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法大还是地方的法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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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8:47 人民网 |
(留言为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文章摘要: 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马德案最近在北京进入审判程序,有关那些行贿官员的处理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0万元的行贿底线是不是在纵容腐败?反腐败的“抓大放小”依据的是什么?反腐败留下“腐败”尾巴,这样反腐败成吗? 留言精选: 社会的情况老百姓都清楚,当官的不清楚那是假的。可你怎么能依靠他们来跟自己过不去呢?IP:222.65.44.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分离。理论上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实际上,这个所有者现在是缺位的。何时这个所有者真正到位了,他们有权选择权力的使用者,监督权力的使用者,则腐败可以减少至最少。到时也不必有什么抓大抑或抓小的问题了。IP:221.199.150. 在腐败面前抓大放小,则反腐败是句空话。IP:221.237.30. 我们这里反腐是抓小放大!抓小是为了作秀,整理反腐汇报假材料,大的势力大,涉案人多层次高,谁敢碰。IP:218.22.228. 到底是国家的法大还是地方的法大?中国的腐败分子为什么能肆无忌惮贪污受贿,就是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不管是大还是小,只要是腐败分子,只要是违法、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理和制裁!IP:219.129.94.(编后语:网友热评留言精选是对当天人民网“网友热评排行榜”上言论文章的留言进行选编,为了保持网友留言的原貌,编辑原则上不对留言进行删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