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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叫两声主人赔了近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2:03 现代快报

  “西施犬”对着七旬老妪一路追赶狂吠,致使老人摔成九级伤残。气愤之下,老人将小狗的主人及临时管理人统统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索赔5.4万余元。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老人赢了官司获赔近2万元。“西施犬”直追七旬妪

  去年7月,王女士的儿子小强带着自家的“西施犬”去城北某小区看望外公外婆。7月27日下午,住同一小区71岁的周奶奶下楼散步,温驯的“西施犬”突然对着周奶奶大声吠叫。周奶奶担心被狗咬,连忙跑开。岂料小狗一直追着她不放。没跑多远,周奶奶摔倒在地。为九级伤残讨说法

  经医院诊断,周奶奶的左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肩关节脱位,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去年12月28日,周奶奶将王女士及小狗的临时监护人王女士父母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4082.24元,其中残疾人赔偿金为37048元。被告直言与己无关

  庭审中,王女士辩称:当时是周奶奶先对小狗喊叫,使小狗受惊吓后才开始吠叫。小狗吠叫是常见的自然现象,对周奶奶不构成任何威胁,周奶奶完全是在假想危险时慌不择路而摔倒。因此,他们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判决被告担责60

  %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及其父母负有看管小狗的管理义务。三被告让小狗脱离其看管,并向原告追咬吠叫,造成原告在躲避过程中摔倒,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原告的损失总额应为32505.84元,三被告承担其中60%即19503.50元的赔偿责任。狗未咬人也要赔偿

  主审法官表示,原告是七十多岁的老年人,面临犬类动物的现实威胁而产生恐惧心理并躲避是正常反应。如果被告能将小狗看管好,则不会产生原告的损害后果,即使产生,被告也因履行了义务而免责,故对被告认为其小狗没有直接咬伤原告、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法院不予采纳。原告在地形比较熟悉的居住地附近摔伤,其在面临动物攻击危险时,没有选择合理的躲避路线,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故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通讯员江水流记者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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