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权明 荒山绿 林农笑 ——黎川林权改革工作剪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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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2:3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时下,走马山区黎川,处处是一派火热的造林景象。荒山种上了幼林,山坡披上了绿装。这一切都是林权改革带来的结果。 群众成热心的“明白人” 林农对林改政策不了解,林改搞不下去。只有把林改政策交给群众,让他们明白“谁造谁有”不但仍是铁的政策,也是可靠的前提,林改后的政策比“三定”时更铁更硬更规范,才能确保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全县600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到乡村,把4.7万份致林农朋友的公开信和1800份林改政策问答发到了每个村小组、各家各户。有线电视台设专栏谈林改,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上说林改,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写林改。林改政策送到户,每个林农成了林改的“明白人”。 干部成规范的“操作人” 林改涉及千家万户,如果操作不规范,势必造成各种矛盾和纠纷。林改初,黎川先在华山场和荷源乡的陈家村搞试点,归纳出一套经验做法,作为全县推广的范本。在操作中,各个村小组严格依照方案,按程序办事,该票决的票决,该公示的公示,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针对一些重大的矛盾和纠纷,黎川以村为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再经县林改领导小组研究,分类整理成76个问题,并给予答复,印发各地供参考。县、乡、村、组四级干部还组成15个工作组深入到山场实地,督促、指导、协调做好山林纠纷和确权划界工作,确保了组与组之间的纠纷在村里解决,村与村之间的纠纷在乡里解决,乡与乡之间的纠纷在县里解决。 林农成实在的“受益人” 在林改中,黎川放活经营权,打破垄断和地区封锁,引导个体林农,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把荒山荒地的经营权有序流向造林大户。林改前,黎川林业利益分成比例农民得利为15.4%,若按木材市场销售价每立方米450元计算,仅获利69.3元。林改后,该县严格执行“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减轻林农税费负担,林农销售1立方米木材增收120元,每销售一根标准毛竹增收2.4元,林农户均增收210元。看得见的效益使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去冬今春,该县完成植树造林6.9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5.5万亩,较上年同比增长200%、160%。(吴才平虞晓宇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