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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困难群众全部享受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4月14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残疾农民林华南今天从村里领回了300元低保金,这是他第一次像他残疾的大哥一样享受了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截至今年3月底,福建省共有32.9万户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人数75.5万人,支出农村低保资金4.4亿元。省民政厅厅长黄炳泰告诉记者,福建是目前惟一一个在农村百分之百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的省份。

  福建把有限的财力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去年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从2004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补助到1000元。据测算,按照这个标准,全省每年所需农村低保资金近3.5亿元,其中2.14亿元需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铺开进行了精心部署。会后即派出350个低保工作组,分赴各地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核查和现场办公,到目前已实现应保尽保。

  今年福建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跟踪核查制度、启动农村低保信息工程建设三项措施,重点推动农村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力求在医疗救助等救助体系建设上取得较大突破。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5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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