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扰民重罚五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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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06 北方晨报 |
本报讯记者刁巧云报道春暖花开,正是建筑施工的好时节。众多施工队抓住时机,开始了新一轮的“施工大战”。环保部门提醒,建筑施工不要破坏城区环境,更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环保部门要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前到市环保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禁止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在城市市区内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对施工单位不采取环保措施,造成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和危害,以及未经批准,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妨碍周围居民休息的,将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至50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