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友情提醒”避免离婚诉争(老王说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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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肖军 王永钢 实习生 顿海英 通讯员 陈慧娟 虽然现在人们已经对离婚现象很宽容了,离婚手续也不像从前那样把人烦死,但是离婚仍不能轻率!不能轻率有两层意思:一个是不要轻易将一个家庭打破,另一个是即使离了,也要认真地将一些善后事情处理好,不能留下后遗症!其实这个理儿很多的离婚者都知道,但是往往在那个当口,就忽视掉了这个事情,最后导致走上法庭。 假如,当离婚的当事者在坐到离婚桌前时,能有个郑重的提醒多好,这样就能将一些不必要的后遗症消灭在萌芽状态。你别说,这样的做法在南京还真有:从4月4日起,不少离婚者走进南京白下区婚姻登记处时,都能在公示牌上看到这样的“友情提醒”:“朋友,当您作出离婚这一人生重大决定的时候,请您审慎处理。为避免产生诉争,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1.离婚时是否存在须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共同债务并对此达成协议;2.离婚时是否存在正在办理但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不动产并对此达成协议;3.离婚时是否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望达成协议……” 这样的提醒,让那些离婚者审慎了许多,当然就受到了欢迎。据了解,这段显得有些特殊的“友情提醒”,在南京还是首创,是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和白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合发布的,目的是在提醒离婚双方当事人审慎处理好子女抚养探望、重大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事项,避免产生诉争。 据白下检察院民行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在办理数起夫妻离婚登记后财产纠纷的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重大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处分约定不明,文字歧义,由此导致离婚协议无法履行而引发的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负担。为了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纷争,白下检察院民行科通过走访区民政局的有关部门,了解当前离婚登记的现状,提出了将避免诉争的关口前移,给予当事人离婚协议重大内容提示的设想。此举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双方经过认真讨论,达成共识,在尊重当事人离婚自由、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以友情提醒的方式在五个重大问题上给离婚双方予以适当的提示。 昨天,记者在白下区婚姻登记处采访了一对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男方告诉记者,这个“友情提醒”的做法虽然不算新鲜,但是放在婚姻登记处却恰到好处,因为闹离婚的人都是想尽快摆脱婚姻的束缚,所以往往忽视孩子以及财产的处理。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最后一个关头,这个“友情提醒”,等于是一剂清凉剂,让我们理智和慎重,让我们避免了在一时冲动后而踩上“地雷”所带来的烦恼和痛苦。白下区婚姻登记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友情提醒,的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让很多离婚者在签字之前慎重了许多。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