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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不变须得公示 市教委发布中职学分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7:05 东方网

  东方网4月15日消息:中职学校可以按学分收取学费,但学费总额不得变化,具体学分收费标准可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示。昨天,市教委和物价部门公布了本市今年中职学校按学分收学费的标准。

  目前,本市部分中职学校陆续实施学分教育制。昨天,市教委下发中职学校按学分收学费的标准: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超过按学年收取的学费总额,其中不含重修课程学费。在学费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学分收费标准可由学校根据专业性质、课程性质、教学成本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重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学分收费标准均不超过该课程的原收费标准。

  作者: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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