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评选第二届十佳法官,参评者须符合四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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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7: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龚达 政综 记者 殷骏)日前,市中级法院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 为搞好这次评选活动,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了“十佳法官”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领导、评定、表彰等工作。同时对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程序作了严格规定。 据了解,参评“十佳法官”的4个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案公正高效,坚持司法为民;业务技能精湛,应审理过有一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作风品行优良,清正廉洁,无查证属实的违纪投诉或不良反映。 据悉,评选按照各法院选拔推荐、评选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媒体公布、公众投票、确定“十佳法官”人选、社会公示、表彰宣传等程序进行。 (编辑 田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