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将索赔千万 最高法院表示,佘祥林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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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23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 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昨日表示,佘祥林有权提出国家赔偿。至于精神赔偿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高法制定的司法解释,给予合理或者是公正的判决。 万鄂湘称,前天宣告佘祥林无罪时,金山县人民法院已告知他有权提出国家赔偿,数额多少将根据司法实践决定。至于精神赔偿问题,相信各级人民法院会根据高法制定的司法解释,对他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或者是有关其他方面的赔偿提出的要求给予合理或者是公正的判决。 此前,佘祥林曾表示,11年的冤狱给他和亲人带来的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为此,佘祥林的辩护律师张成茂表示,他们将把精神赔偿和伤残赔偿纳入索赔范围之内,如此一来,他们将至少向法院提出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