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彩股份替大股东还款 浙大海纳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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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成)飞彩股份(000887)今天公告称,公司昨日接到证监会发出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浙大海纳(000925)称,因涉嫌虚假信息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个人)立案调查。一天同时有二家公司受调查,显示了监管机构查处违规行为的决心。 据了解,日前相关银行增加了对飞彩股份的信贷额度,并要求公司用增加的额度帮助控股股东飞彩集团偿还债务,这直接导致飞彩集团对飞彩股份的资金占用。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认为,飞彩股份为飞彩集团偿还债务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相关责任人没有履行应有义务,因此也就违反了《公司法》中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应当维护公司利益的规定。 分析人士指出,银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是不合适的。虽然飞彩股份与银行、飞彩集团达成的上述还款协议可以让银行变换借贷关系,减小信用风险,但这一协议损害了飞彩股份及其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该还款协议是无效的。 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飞彩集团占用飞彩股份资金余额为2.42亿元,其中包括飞彩股份因上述还款协议而帮飞彩集团偿还的1.3亿元。 浙大海纳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浙大海纳日前称,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转让日前获国资委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向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2560万股和2160万股。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9000万股,其中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900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10%;溶信投资、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560万股、216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28.44%、24%,股份属非国有股。市场人士认为,该公司包括以上信息在内的消息含有虚假成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