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被控诈骗两千万 北京江苏等地50余人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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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58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15日消息:昨日,管凤仙否认公诉机关有关她诈骗的指控。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她始终否认自己是在行骗,坚持认为如果不被抓,她会还清2000多万元的债务。 管凤仙,现年42岁,江苏常州人。去年12月,她在上海被北京警方抓捕,20余人指控其以做生意为名,从他们那里借走1000余万元后消失。昨日,北京市二中院审理此案时,管凤仙否认指控的数额,“没那么多,也就300多万。” 公诉材料显示,除在北京外,管凤仙还在江苏、江西、浙江等地采取相同手段,诈骗30余人近千万元。 管凤仙说这些钱是为做生意而借的,并打了借条,是准备归还的,只因运气不好,现在没有偿还能力。 她说,最早一笔钱是从亲戚那里借的,准备做水产生意,1998年一场洪水让她血本无归。后来,她又从江西、浙江等地借了一笔钱做烟草生意,但是被人欺骗,又赔了本钱。之后,她北上京城。 管凤仙到北京后从事烟草买卖和建筑业,又开始了借贷生活。为了“来钱快”,她向债主许以100%的高息。 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有偿还能力,管凤仙声称自己有别墅和酒楼,并时常带对方参观,安排食宿。事实上,别墅和酒楼都是一名与管同居的男子所有。 据受害人说,管凤仙平时穿着时髦、华丽,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有钱…… 公诉材料显示,管凤仙先是借几千或者几万元,然后很快还清,取得对方信任后,她再提出高额借贷。管凤仙先后诈骗50余人,涉及金额共2004万元。 仅北京地区就有22人受骗,总金额达1396万元。诈骗数额从2000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最多的一笔为250万元。 证人证言显示,受害者既有生意人,也有下岗职工,部分人的钱款还是从亲友那里借来的,有人因偿还不了债务而妻离子散。浙江一位姓林的受害人因挪用公款借给管凤仙而无法偿还,被判12年徒刑。在江西,管凤仙还曾向自己女儿的班主任等多人借款。 昨日,法院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选稿:彭蠡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