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出台治理欠薪顽疾措施工程款拖欠实行预警风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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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0:4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刘峰孔祥林)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治理欠薪欠款顽疾,市建委将制定工程款拖欠预警和风险控制办法,办法将对新建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当工程进度与已拨付工程款相差一定比例时,工程即进入拖欠预警状态,建设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工清欠。 据悉,根据该办法,市建委将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拨付情况,对工程进度与已拨付工程款进行调查,并在工程进度与已拨付工程款相差一定比例时,工程进入预警状态,有关单位会及时责令停止施工,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停工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配合本办法,市建委将严格落实清欠制度,采取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验收、不备案、不确权等必要手段,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进行制约。市建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进行现场督办。对不偿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新项目不得开工等处罚,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列入全省恶意拖欠工程款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