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廉政建设9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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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0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兴义市日前发文,要求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面向社会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领导干部违反九条规定,举报人可拨打纪委部门监督电话(3223726)进行投诉。 这九条规定分别为:一、不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通讯工具,不让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由本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二、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不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三、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正常开展的礼品、馈赠和宴请,对难以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立即上交同级纪委或上级纪委。四、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五、不借祝寿、生日以及婚丧嫁娶、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收敛钱财。六、不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不在各种招投标过程中批条子、打招呼、徇私舞弊和贪污受贿。七、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封官许愿”。八、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九、自觉遵守中纪委、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严禁参与赌博的有关规定。 作者: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