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信访之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25 兰州新闻网
信访之路(图)
群众联名投诉的上访材料

  新闻背景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 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此次条例修改的亮点很多,包括对信访人保护的细化,信访方式的多样化,信访便民原则的细化、信访事项范围的扩大等。与1995年条例相比,此次条例赋予了信访部门交办权、督办权,使信访部门从单纯的收发室走出,便于信访案件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办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君则指出,由过去的两级信访变为三级信访,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办力度。该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在新形势下对信访认识的提高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

  4月11日至13日,我省召开了全省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工作会。省委书记苏荣指出,我们将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契机,在全省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制度,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涉法案件分解到各级党政领导,限期解决,理顺情绪,息诉罢访。

  从一件普通上访案看信访工作

  我们的调查是从一个简单的上访案件开始的。

  赵军(化名)是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居民,2003年底,七里河区某房管所在房屋拆迁时将其院内私建的100多平方米简易棚房拆除,以18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补偿,当时双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一年后,赵军了解到邻居家的平房在拆迁时补偿的价格远远高于拆迁办给他的补偿费。因为事前已经和拆迁办签订了协议,赵军提出补偿的要求被拆迁部门拒绝。在索要补偿无望的情况下,赵军选择了上访。

  赵军没有想到,自己的上访信很快就有了回复。

  2005年3月25日,七里河区有关部门将赵军上访一事办结。在七里河区给上级信访部门的复函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结论:经查,赵军拆迁时已经签订了协议,并已经落实了安置房屋;其自建的简易棚房无任何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对其提出的补偿要求,区拆迁办认为无正当理由不予支持。鉴于信访人的实际困难,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经拆迁办和建设单位多次协调,提出对赵军所安置的房屋不再结算任何费用按照公房承租使用的解决意见。目前,赵军已经同意并办理了入住手续,问题已经妥善解决。

  这个处理结果给我们至少提供了两个方面的信息:普通民众在维护切身利益的时候,信访常常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地方政府对于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是积极配合的。

  “像赵军这样的情况,如果依靠司法手段去解决很难奏效,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对他不利。”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谢宗高律师说,这样的结果使得当事各方都满意了。“如果打官司,赵军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

  这样的结果也是信访部门最愿意看到的,因为它达到了“化解各种矛盾、解决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和目的。

  三十年历程中的三个变化

  兰州市的信访工作有完整档案可供查询的时间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在近30年的历程中,兰州市的信访工作也打上了很鲜明的时代烙印。兰州市信访局督察处副处长张新辉给我们分析了30年来兰州信访工作的路程,1978年到80年代中后期,当时的信访工作主要是配合市委、市政府落实干部政策,全面纠正和清理“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同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90年代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改革初期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开始集中和凸显。随着“三条保障线”的落实,到上世纪末这些问题得到合理解决,信访部门的压力悄然减轻;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地方经济的综合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加大,因征地、拆迁、民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攀升。

  按照专家的观点,信访工作出现“反弹”现象是正常的。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必然出现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其表现之一就是信访的群体和频次的大和高。从这一现象来看,它表明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公民的经济自由不断得到实现和扩展之后,公民主体的权利意识和对社会公益的关注也在日益强化,民主诉求的意愿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公民政治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公民愈来愈多地自觉运用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利益诉求。通过信访这种方式,各级国家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行为不断受到监督,政府的行政权力不断受到制约,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也不断得到提升。而所有这些,正是信访工作的积极之处。

  这个积极意义,从信访制度一开始就在被不断地完善和补充着。

  ·上访 百姓“信官不信法”

  ·信访干部:“爱心对待百姓”

  ·通过网络也可上访

  作者:晚报记者瞿学忠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