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反腐体系 湖南省委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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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5:28 红网 | ||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同志在报告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杨正午指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反腐倡廉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要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根本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施纲要》的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施纲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实施纲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将学习《实施纲要》、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将学习《实施纲要》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要将学习《实施纲要》列入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系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要组织学习《实施纲要》专题辅导报告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实施纲要》专访、开展专题报道等推动《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 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省委已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省委上半年将就贯彻《实施纲要》制定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都要尽快建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意见和办法,确保《实施纲要》落到实处。要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分解,明确要求,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实施纲要》提出的有关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中,深入分析和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把贯彻《实施纲要》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措施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把《实施纲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督查机制,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今年上半年,省里将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各级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成功经验;下半年,召开一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座谈会,深入研究预防腐败问题。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同志主持了报告会。胡彪、于幼军、戚和平、谢康生、黄建国、石玉珍、于来山、蒋建国等领导同志以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武警总队在职副省(军)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等8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稿源:红网)(作者:杨帆)(编辑:张广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