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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厢装自行车不再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6:32 法制晚报

  市交管部门上午公布:重新规范“在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要受处罚”规定———

  本报讯因为怕轮椅或自行车使机动车后备厢盖不严实,而拒绝载轮椅车客的出租车司机今后可以放心了。交管部门法制处有关人士今天上午就此问题答复,今后机动车后备厢里装轮椅车、自行车不会被交警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很多出租车驾驶人认为:在后备厢放置轮椅车,会因车厢未关好在行车过程中被交警处罚,而拒绝搭载轮椅车乘客。北京交管部门对此事极为重视,本着照顾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经过多次研究并请示公安部有关部门,对有关“在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规定进行了规范。

  自2005年2月26日起,全市范围内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轮椅车的,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交通警察将不再进行处罚。同时对于驾驶非机动车因受伤或其他原因,需要搭乘小客车的,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自行车,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的,同样不予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客车运载自行车、轮椅时,不得有遮挡号牌现象,否则仍要被处罚。

  作者: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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