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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与网民交易须慎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7: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近年来,网络交易渐渐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然而,海曙工商部门最近受理的一起纠纷,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交易请注意风险。

  海曙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近日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消费纠纷”。投诉者系上海的闻小姐。她前不久在淘宝网上向一个网名为“生活天使”的宁波人购买了一件价格不菲的风衣,可是货到手后,发现尺寸不对,但是“生活天使”拒绝退货。闻小姐就申诉到了鼓楼工商所

  这起纠纷让该所工商人员非常为难。因为,虽然去年年底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里有交易安全保护条款,但它仅适用于B2C(BusinesstoConsumer,简称B2C,意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交易。然而,“生活天使”只是普通网民,而非经营户,因此双方的纠纷只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构成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因而保护条款也无法对闻小姐生效。不过,幸运的是,几经周折,热心的鼓楼工商所经过多方联系和调解,卖主已经同意退货。

  工商人员特别向广大网民指出,由于很多网上交易,网站只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如果双方都只是普通网民,其纠纷就不在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此时的交易需慎之又慎。

  记者周立明实习生曾琦通讯员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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