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过期药挺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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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3:06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田苗)市民李女士反映,她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大塑料袋过期的药,其中有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产的云南白药、10年前的黄连素……还有一些没有了标签和生产日期的药。李讲,这些过期药,扔了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回收再出售,不仍,又怕家人一旦误吃了发生意外,若有一个部门专门回收这些过期药就好了。 记者走访了南岗、道里、道外的十几家药店,得到的答复均是,药店内的过期药应上缴药监部门,再由药监部门统一销毁。药店没有回收过期药的业务,他们建议市民,将自家的过期药送到药监部门处理。而有的药店负责人表示,让药店回收过期药有一定的难度,他们担心回收不透明,让顾客觉得药店会用过期药牟利。如果有关部门能出台统一的回收制度,药店可考虑回收居民手中的过期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有关人员讲,我市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范居民处理手中过期药的行为。居民手中小量的药品,可通过简便的方法自行处理。例如药片、冲剂或胶囊可以先从包装中倒出,放在适当容器中,加水溶解,溶液倒入下水道不会造成污染。居民处理过期的针剂,只需在适当容器中连瓶一起砸碎后,倒掉即可。小量的过期药用这种方式销毁,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一些市民建议,可否像回收废旧电池一样,把过期药统一回收,然后集中销毁。一位已退休的医生讲,他在网上查过资料,杭州、上海、北京等地就曾试行过这种方法。他建议,由药监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联手组织市民,将过期药品统一交到指定地点,而后通过全透明的方法,进行一次过期药品集中销毁行动。 另外,一些市民建议,药店可在售药时,也能拆零卖,这样居民在购药时避免了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