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大头娃获赔6.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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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4:14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合肥4月15日专电第一个举报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而获得2004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高政,近日拿到了儿子奥强的诉讼判决书,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马大成、刘洁、高建、张军、路玉成、刘家显赔偿奥强6.1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4万元。 据了解,2003年奥强出生后10天,便开始食用“伊鹿”牌婴幼儿奶粉,一个月后出现高烧、腹泻等症状,经医生诊断,奥强患有腹泻病、肺炎、营养不良等。2004年6月,高政代儿提起诉讼,要求马大成等6家生产、销售商赔偿奥强20万元损失费。同年年底,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