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要有标准(快人快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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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5: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刘启合 我国很多地区都有一些“名人故居”。特别自改革开放以来,“名人故居”向国内外大量游客展示了名人们的贡献,尤其使一些外国友人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广博内涵。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名人故居”过滥。一些地区为了旅游业的需要硬把“无名”的房舍列入“名人故居”范围之内,还牵强地把一些“名人”曾经居住和暂住的房子统统命名为“名人故居”。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对各地“名人故居”进行鉴定、审核和规范。 “名人故居”是指名人住过和生活过的地方,起码是出生和度过了青少年时期的地方,原则上故居只能有一处。拿山东青岛来说,上世纪初先后有康有为、王统照、闻一多、洪琛、老舍等名人在青岛居住,是否他们住过和生活过的房舍就是“名人故居”呢?显然不是。康有为籍贯广东南海县莲塘乡,毫无疑问,康有为故居应当是在南海县莲塘,而康有为在青岛仅住了两年多就去世了。此外,闻一多住的是校舍,洪琛、王统照、老舍住了不久又离开,老舍和萧红、萧军则是租居的房子,他们都只住了二三年,这能算“名人故居”吗?如果按照只要是名人住过的房舍就认定是“名人故居”,那许多名人一生住过的房舍可谓多矣! 现在该是有关部门规范全国各地名人故居的时候了,如果长期名不符实,容易引发真正的名人故居所在地和名不符实的“名人故居”所在地的纠纷。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6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