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被撞9天后身亡获赔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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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6: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年近七旬的老汉骑车途中被一辆公交车撞伤,当时老汉坚称自己没事。当天老汉因感到不适被送往医院,被医生诊断为颅脑外伤,9天后老汉不幸身亡。为此,老汉的家属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由中北巴士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判决。 去年3月18号,69岁的葛老汉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路过玄武区网板路时,被一辆中北公司的77路公交车撞伤。公交司机赶紧下车,扶起葛某询问是否需要去医院。当时,葛老汉头部流了点血,但是他仍然跟司机说“没事儿”,随后骑车回家。 当天下午,葛老汉感觉头晕,被家人送到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颅脑外伤。3月27日,葛老汉去世。 葛老汉的家人认为,中北公司应当为此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9万多元。但中北公司却称,没有证据表明葛老汉的死亡与3月18日的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拒绝赔偿。双方为此走上法庭。 根据公交司机在交管局所作的笔录、葛老汉保姆以及邻居的证词,法院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公交司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即判令南京中北集团巴士分公司和中北集团股份公司赔偿原告7万多元。 本报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玄锁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6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