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两老伯合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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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7: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樊鹏通讯员李邵平)“我们的权益应该有个说法!”昨天上午,在宝安区宝城广场《信访条例》宣传点,两老伯前来投诉,情绪激昂。宝安区信访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指点其合法维权的有效途径。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家住宝安区石岩的黄老伯成为信访人员接待的第一位投诉者。他投诉的是一桩历经20多年的土地纠纷。原来,黄老伯等两户人家分得一块山地耕种,1993年,村里准备建新村,收回其部分山地并给予两家一定补偿,同时承诺无偿给予每户两间宅基地。在有关资料上,村负责人写下“另已种荔枝树10亩,待镇政府征地后补偿给被征地人”的字样。2001年,该地被征用。没有得到丝毫补偿也没有得到宅基地的黄老伯认为,自己权益受损,与村里产生纠纷,双方就当年资料上留下的文字各持己见。当时的镇政府接到黄老伯投诉后为其确权,黄老伯不服确权结果申请行政复议,但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 另一位投诉人也是一位老伯。2002年,罗老伯的老伴与一家家电厂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部门对此进行了仲裁。罗老伯认为,仲裁过程中劳动部门人员存在不作为行为,遂进行投诉。 信访工作人员听完两位老人的投诉后,当场为其指点迷津:“若不服有关职能部门作出的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可以切实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老伯满意地点头而去。 作者:记者樊鹏通讯员李邵平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