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母亲吊死一双儿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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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贵州女子朱敏芬日前被判死缓,女儿被害时4岁,儿子才11个月大 其目的是离开同居5年、年近半百的“丈夫”并索要两千分手费 王利死了,王小江也死了。2004年6月7日,19岁的母亲朱敏芬将4岁的女儿和11个月的儿子亲手吊死在洗手间的窗户上。据说,她是为了自己的幸福。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敏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亲手吊死一双儿女 姐姐王利死了,弟弟王小江也死了。 姐姐4岁,弟弟才11个月大。他们的母亲朱敏芬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他们的生命一点一点地褪色。 2004年6月7日,19岁的朱敏芬跟往常有些不一样。起床后,她为丈夫王胜吉煮了早餐。王胜吉上班去了。年近半百的他是这个家唯一有收入的人。 朱敏芬用菜刀把自家的蚊帐割成3段,捋成条,系好活结,然后在王利的脖子上套一个,在王小江的脖子上又套一个。给他们戴上口罩,再蒙上胶带。王利和王小江的小手也被捆了起来。蚊帐的一端紧紧地拴在洗手间窗户的铁栏杆上,幼小的生命系在另一端,妈妈亲手拽紧。两个孩子还小,不懂事。19岁的朱敏芬“外形弱小,心智不灵”,检察官说。 夭折的孩子被妈妈抱到床上,盖上厚厚的被子。他们全身乌青僵硬,不会再有动静。朱敏芬累了,开始揉洗脏衣服。 王胜吉11点多回到家,颤巍巍地摸着孩子脖子上深深的勒痕,哭晕了。朱敏芬站在一旁不动声色,跟着救护车把已经死掉的两个孩子拉到医院。 下午,她对警方供认,两个孩子是她自己亲手吊死的。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敏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想追求自己的幸福 王胜吉和朱敏芬都是贵州人,未婚同居5年。1999年,40多岁的王胜吉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敏芬。那年,朱敏芬才14岁,没有受过教育。 王胜吉的单身生活结束了。他把朱敏芬从贵州带到广州,说替她介绍份工作。在广州从化鳌头镇某砖厂宿舍,两人同居了。王胜吉对“妻子”关怀备至,呵护有加。1年后,女儿王利呱呱坠地。2003年,儿子王小江出生。 家庭主妇朱敏芬生活得比较苦闷。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20来岁的四川男子周某。无聊的时候,两个人常聚在一起打麻将,一来二去就熟了。工友说,两人的关系不正常,周某说要带朱敏芬回四川。 王胜吉与朱敏芬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原本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2004年5月,朱敏芬提出分手并索要2000元的分手费。王胜吉拒绝了。朱敏芬说,不答应,就要两个孩子的命。 朱敏芬对检察官说,孩子死的时候,自己没有感觉。 本报记者 张小余 陈实 通讯员 严秀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