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拒缴残保金处分负责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1:37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于4月1日起,按地税代征的新政策开展后执行情况比往年有明显改善。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还未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请于本月30日以前尽快缴纳。

  据了解,从5月1日起,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还将从滞纳保障金之日起,按其滞纳金额总数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拒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还会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处分。(来源:记者林岚青)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