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登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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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2:0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魏盼生通讯员邱泰然)本月14日和15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锦华带领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赴市人大、市政协,分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通报去年以来我市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公安局将以提高窗口单位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出入境、治安、户政、车管、消防五大窗口部门作为示范点,将推出新的便民措施。在法律、政策和目前技术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市公安局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五项原则”:认真清理有关文件规定,属于搭车收费的项目,一律予以废除;认真清理审批(核准)环节,对于同一业务出现多个窗口重叠审批时,原则上归口到一个窗口审批(核准);对于同一业务出现多个同级领导审批(核准)时,原则上归口到一个领导审批(核准);对于每项业务承诺的办理时限,遇有上下期限、中间出现时间差时,以规定的下限时间作为办结时限;制订窗口单位奖惩规定,建立队伍长效管理机制。 会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踊跃发言,就群众关注的“后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两抢”、交通、消防等问题以及窗口部门延长办公时间、加强联防队伍管理、派出所亮起“不夜灯”、提高警察待遇等纷纷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加茂、市政协副主席陈达彩等参加了座谈会。(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