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旧版发票月底停用 沿用者将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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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3: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获悉,贵阳市国家税务局旧版发票截止使用到2005年4月30日。5月1日后,若出现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从2005年1月1日已开始启用的新版普通发票,涉及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货物销售统一发票(万元)、机动车维修专业发票、机动车配件销售发票等16个发票种类。新版发票特点:增加一个全国统一的12位发票代码,新版发票号码统一为8位。 在4月30日前,纳税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完成旧版发票的缴销工作,5月1日后,若出现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广大市民从2005年5月1日起,对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行为可以通过12366热线进行有奖举报。 作者:张静 杨雪 王韬 袁源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