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征得双方同意争取庭外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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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3:55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讯泉港区泉港镇前烧村民吴秀庭状告村副书记(代理村书记)吴青山毁坏他家大门一案(详见本报昨日A8版),昨天下午在泉港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被告吴青山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替他应诉出庭。在法庭辩论的阶段,原告吴秀庭让两名证人说吴青山有在现场,并实施了砸大门的行动。而被告律师则称,两名证人是有去现场,但未看到被告有砸大门。 当天下午,法官宣布,征得双方同意,将争取能够庭外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