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朝同学发飙踢桌砸凳致人骨折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4:3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黄珊 通讯员王燕) 初一学生为点小事就发飙,操起凳子将同班同学砸成骨折!经荔湾法院判决,日前,广州市十三甫路某中学学生家长赔偿了受伤同学4600多元。 小华和刘林(化名)都是广州市荔湾区十三甫路某中学的初一男生,13岁。去年9月28日,两人在校门口发生了不愉快。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未忘前嫌的刘林走到小华课桌前,飞起一脚踢翻课桌,幸好当时小华不在座位上,没被伤着。他赶紧跑过来将课桌扶起,又蹲下将满地的书本捡起。刚起身,“哐当”一声,刘林又气势汹汹砸过来一张椅子,这下小华完全“中招”。 在场的师生立刻将鼻血直流、左手受伤的小华送医院。经检查,他的左手第五指指骨被砸致骨折,法医鉴定显示小华的伤情属“有损健康”的轻微伤。事发第二天,小华的父母到华林街派出所报案。经警方调解,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 今年1月,小华将打伤他的刘林及其监护人诉至荔湾区法院,索赔包括医疗费和3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损失近34000元。 荔湾区法院支持了小华索赔精神损失的请求,但酌情只支持了1000元。日前,小华拿到了刘林赔偿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共4672.9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