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有感于“《新京报》的广告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1:10 红网

  4月13日下午,《新京报》总编辑杨斌作客新浪,与网友交流时谈到该报的广告问题:《新京报》的广告本身的品质,是比较高的,占《新京报》广告主要的比例是房地产的广告,汽车类的广告,通讯类的广告,教育类的广告,同时,我们还拒绝医疗广告,征婚广告,来料加工等目前这样很不规范,经常不真实的一些广告,我们对广告品质的维护和追求,既是注重报纸品质的表现,其实也是对在我们这里做广告的其他广告客户的一种回报。

  在此,笔者斗胆将杨总编的这翻话称作“《新京报》的广告观”。广告是现在都市类报纸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些报纸苦于没有广告而降低广告价位,或不管什么广告都接;而《新京报》却能坚守“高品质”的理念,这是难得的。

  据统计,2001年到2004年我国共查办4万多件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其中医疗广告就占了将近3万件,是所有查处违法案件的3/4;面对铺天盖地的虚假医药广告,百姓早有意见,因此,在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就拟制订方案报请国务院取消医疗广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表示,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医疗广告一定要取消。不管医疗广告该不该一“消”了之,作为广告载体的《新京报》拒绝医疗广告却是明知之举,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读者、百姓负责。

  各种小广告层出不穷,真假难辨,也许就是那么一条不起眼的虚假小广告就可能害得老百姓“损失惨重”,因此,广告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内容真实的问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的广告必须经过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才能发布,然而现实情况却不乐观。通过相关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大众传媒作为广告发布者,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负有查验、核实的责任。可在广告收入和百姓利益面前,大众媒体是否担当起了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的查验、核实责任呢?

  追求真实的、高品质的广告,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刊登小广告,但是,媒体一定要对那几个或十几个字的小广告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大众媒体要时刻铭记自己的社会责任,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给受众,这其中就包括其所发布的广告。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就是对百姓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稿源:红网)(作者:谢焕权)(编辑:杨国炜)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