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证“不许再有伤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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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1:21 红网 |
4月11日下午,广西北海市市区突发车祸,北海市海关一位副科长驾车撞飞九人,死六伤三。事故发生后,北海市市委书记和一名副书记带领有关领导,到医院看望伤者,“指示要成立专门的医疗小组,用最好的治疗设备、最好的医生抢救伤者,不允许再有伤者死亡”(《大河报》4月13日)。 我不是伤者,也与伤者没有任何关系。但仍然被这指示给感动了:什么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负责,这就是。可感动了一会儿,忽然觉得不大对劲:书记这样指示,固然是希望医务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地全力救治伤者,可如果伤者伤势过重,就是医务人员竭尽了全力,仍然没能留住他的生命,就是违抗了书记的指示,而且书记这样指示了,伤者却死了,伤者家属恐怕也不会依,那该怎么处理相关医务人员呢?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法儿:如果从领导的角度出发,自然要“严肃处理”相关医务人员,可人家已经尽力了,而且如果那伤者的伤情确实非常严重,就是请来世界上最好的医务人员也无力回天的话,那些医务人员岂不冤枉得很?而且,这样一来,今后哪家医院还敢再接收这样的伤员呢?就是硬着头皮接了,面对这样的指示,在抢救时恐怕也难以专心,反而又影响了抢救效果,万一真的把不该死的伤者给治死了,岂不是被这指示给害了?而且这样的指示明显违背科学,市委书记岂不又落个不懂科学的笑柄?可如果不处理呢,岂不是不把市委书记的指示当回事儿?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几年前看到的一则报道,也是一位市委书记,在参与植树活动时,要求当地所植之树要加强管理,保证“种一棵活一棵”。当时看了书记的话,我就不禁哑然失笑,别说是普通老百姓,就是换了资深林业专家,他敢保证“种一棵活一棵”吗?这样的要求,未免有些过。 无论是要求“不许再有伤者死亡”还是要求“种一棵活一棵”,书记希望最大限度地保证救治和植树效果的良苦用心,完全可以理解,这是一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表现,甚至令人感动,但稍一推敲,这些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无论救治伤者还是植树造林,都是有风险的,作为医务人员和造林者,把风险降到最低甚至力争消除风险,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如果看不到存在的风险,一味要求保证不许死人和不许死树,显然有悖科学和客观规律。以这样的逻辑来指导工作,难免导致不切实际的大干快上,“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最终却是“欲速则不达”,落了个像“大跃进”时的尴尬结果,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大大地倒退了,最终害的是一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害的是一方群众的生产生活,自然,相关领导甚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呢,也要受损了。看似负责任的指示,却造成了极不负责任的结果。 但不仅前述两位书记,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常常会发出类似的指示,有时候一句指示,就会给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城市带来致命的灾难,这样的教训,古今中外,已经有过太多,可现在这样的指示还在“后继”着……不知这样的指示何时才会“绝后”?(稿源:红网)(作者:崔建民)(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