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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公开认可“暗中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3: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北京讯 面对不少“的哥”对交通警察“暗中执法”就是“设套”“钓鱼”的指责,面对社会对“暗中执法”褒贬不一的议论,北京市交管部门近日对社会公开表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这种执法方式。

  “交通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而法律并未禁止交警使用‘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因此,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表示,“暗中执法”和其他执法方式一样,目的都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北京市85%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交通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暗中执法中发现违规的,绝大多数都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暗中执法是震慑作用最强的,也是最有效的制止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

  赵继强最后表示,如果对于“暗中执法”有异议,驾驶员可以到各支队的法制科进行投诉,要求行政复议;如果对非现场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支队交通科进行投诉,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北京不会取消“暗中执法”。

  另据报道,此前乌鲁木齐交警支队向社会表态,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的规则。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7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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