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扬州邯江实验学校凭啥不退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3: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近日报道了南京一家小学一次性收取6年借读费,学生中途转学,学校不肯退借读费一事。昨天,扬州市民陈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邯江实验学校在收取他儿子学费上存在着违规的情况。该学校一次性收取了3年的学费。儿子上了一个学期后中途转学,学校却不肯退剩下的学费。陈先生说:像邯江实验学校这样在学生转学后而不退学费的学校,今后谁还敢上呢?

  据陈先生称:他为了让儿子陈熙小学毕业后能上好一点的中学,便选择了在扬州邯江当地口碑较好的扬州市邯江实验学校。然而该学校收费较高,学生一旦要进入该学校初中部学习,必须一次性交纳从初一到初三的学费18000元。此外,学生还须向学校交纳择校费6000元(每学期1000元),陈先生一次性向邯江实验学校交纳了共计24000元的费用。

  陈熙在邯江实验学校上了一个学期后,陈先生发现儿子在该学校上课效果并不是很好,而且,陈先生的妻子也是在邯江区做教师的,陈熙在上完一个学期后,陈先生便将儿子接到他妻子所在的学校就读了。儿子转入新学校读书后,陈先生便想将儿子在邯江实验学校所剩下的学费要还。当陈先生找到邯江实验学校提出索要儿子剩余的学费时,学校答复是陈先生儿子一次性交纳的学费不能退。随后陈先生与学校为儿子的学费退还一事交涉了多次,最终学校只答应退还2000至3000元。

  陈先生告诉记者,学校向他们一次性收取3年的是学费,而不是赞助费。按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费应该是一个学期交一次,邯江实验学校向陈先生一次性收取了3年的学费,本身就存在违规的行为。学校不退剩下的学费是不应该的。如果学校不肯退剩下的5个学期的学费,他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记者打通了扬州市邯江实验中学校长办公室电话,学校一位性蒋的工作人员就此事在电话里称:省教育厅里有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中途转学超过一定时间,学生家长交纳的学费和择校费是不允许退的。当记者要这位工作人员拿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时,该工作人员说这件事他并不是很清楚,要记者找初中部的黄校长。当记者拨通黄校长的电话时,黄校长回答他并不知道此事,要陈先生自己去找他,说完便挂了电话。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扬州市教育局财审处,该处一位工作人员在问明情况后称,邯江实验学校学费不按照学期来收费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的,学校在收取该学生18000元的学费,学生上了一个学期后中途转学,学校扣除一个学期的学费之后剩下的学费必须全额退还。邯江实验学校在处理陈先生儿子学费上做法是错误的,教育局将调查此事。

  江苏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陈议律师认为:邯江实验学校提前一次性收取了学生3年的学费违反了教育部门按学期收取学生的费用不能提前收取学费的相关规定。如果学校不愿意退还预收的学费,陈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定学校退还预收的学费。

  记者 肖军 实习生 王文凤 董宁波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7日 第六版)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