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村”里老人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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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5: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五保村”像种子一样落在八桂大地。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建成五保村2080个,集中供养了3万多名农村五保老人。在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中,老年妇女占了1万多名。 别具一格的“五保村” “五保村”是一个首先在民政系统叫起的新名词。最初,很多人习惯将它与敬老院相提并论。事实上,“五保村”是建在自然村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场所。“五保村”建筑风格类似四合院,每个“村”集中安置着10到20户不等的五保老人。五保老年妇女不住集体宿舍,也不吃大锅饭,她们有独立的厨房,一家一户单独居住,共同组成一个小社区。 2001年,钦州市钦南区屯显村的10多户五保户房屋遭遇洪灾全部倒塌。考虑到节约资金,便于管理,钦南区民政局一改以往在原地重修五保户房屋的做法,在村中调整出一块土地,集中安置五保老人,这就是广西第一个“五保村”。屯显“五保村”所显示出的生命力启发了广西的民政工作者。于是,各地的“五保村”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先后有1万多名五保老年妇女入住。 社会福利社会化 在这么短的时间筹集这么多资金,建设这么多“五保村”,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五保村”的生命力就在于此:一开始它就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路子。 “五保村”的主要特点是“就村而建,集中供养,一家一户,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广西民政厅肖芳佐副厅长说,这大大降低了“五保村”的建设和管理成本。建设一个10户的五保村仅需5万到7万元,仅为一个相当规模的乡镇敬老院投资的1/4,使扩大五保老年妇女供养范围成为可能。五保村一旦建成,就成为可供调剂的公有资产,反复使用,保证了供养的持续性。 五保老年妇女的生活和五保村建设的资金来源由自治区、市(县)、挂村单位、村委会、社会等各方共同承担,从启动到建设到管理,都紧紧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有效地实现了农村社会福利的社会化。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7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