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使用“家长资源”是公害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6:0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闵镜品 天津一位姓赵的家长走马上任当了一个很大的“官”: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主任。赵先生受宠若惊,而后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傀儡:“我们设了五大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教育、卫生、园林环境、饮食等,其实都是要为幼儿园作贡献的。”比如负责园林环境的家长,虽说职能是监督幼儿园的室外环境,可实际上幼儿园看中了这位在园林部门任副处长的家长的工作“能力”和社会关系。一名家长一针见血地说:“现在的幼儿园太会利用家长资源了。”(13日《中国青年报》) 将家长纳入教育体系,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这种方式本来没错。但上述的做法却使之变了味———家长竟然成了教育的“物质资源”提供者。而且这些幼儿园很是擅长“巧用”,在一定时间,给每个家长发一份“感谢信”,比如,感谢某位家长为中秋节提供了月饼、感谢谁谁的家长为幼儿园提供了一批盆花。如此市井作法将教育的神圣一扫而光,将教育权几乎变成敲诈的砝码了。 要知道,家长的权力并非家长所有,是相应群体的公民应当享有的社会资源。本应特定群体享用的资源却要转让给学校,这必将置家长于尴尬的境地。 至于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更是明显。他们从小就明白了权力与金钱的另类效用,一边享用父母权力带来的“荣誉”,一边滋长变异的权钱观。如果孩子还懂事知理,又将会对教育产生直接或潜意识的蔑视或抵触,如此又势必影响教育的正面效果,伤害教育的良性循环。一个“树歪人”的教育机构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看似要“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实则伤害了健康的教育环境、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此举当然成为了社会的公害。因此,需要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并及时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