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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执法”难建“马路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7:09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近日向社会公布,交警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四不准”规则,其中交警不准“暗中执法”广受社会关注,人性化的执法规定让人拍手称快。但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近日对媒体作出截然相反的表态:交警执法是为了打击违法行为,北京交警的执法形式没有变化,并不会禁止“暗中执法”。一时间,惹得网民、车主议论纷纷。

  “暗中执法”受到质疑

  在记者看来,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的表态没有说到“点子”上。因为,打击违法行为只是交警执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常在北京开车的朋友其实都知道,眼下,交警“暗中执法”之所以容易引起驾驶员的抵触和反感,是因为当交警的“暗中执法”方式与一些特殊路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容易给司机“中了圈套”的感觉。例如,北京市有的路段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当或交通标线不清楚,如果交警在这些路段“暗中执法”,被处罚的司机心里绝对不会服气,罚钱、扣分只能增加他们内心的抵触情绪,起不到教育司机的作用。

  再有,不久前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曾经指出,北京千奇百怪的立交桥设计会给司机很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初到北京的外地司机和大量新手司机。如果有些立交桥或桥附近是交警“暗中执法”的地点,这无疑会增加司机的紧张情绪,不利于交通安全,同时也欠人性化。

  其实不仅是交警“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受到质疑,在北京,有争议的交警执法方式还有一些。例如,一位的士司机就曾经对记者抱怨过:“最烦那些‘趴活’的交警。”这位有点幽默的的哥所说的交警“趴活”,就是指交警在一些司机易出错路段“守株待兔”的执法方式。采用这种执法方式,交警即使是在“明处”执法,也很难使被罚司机心服口服地接受。

  据记者平日里观察,北京交警另外一种值得商榷的执法方式就是“扎堆儿”执法。例如在复兴门立交桥、天宁寺立交桥等一些典型的高峰时段车流缓慢路段,经常会有三五成群的交警“扎堆儿”执法。一般旁边会停着一辆清障拖车以及若干辆警用摩托车,查处的对象也就是司机不系安全带、机动车压线等轻微违法行为,但摆出的阵势却很大,动用的警力也“绰绰有余”。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一些行人、自行车、机动车混杂的拥堵路口,例如马家堡铁路桥附近的十字路口,经常连一个警察也看不到,极易造成混乱不堪的抢行和拥堵。

  让摄像头“暗中执法”

  从科技进步的角度看,交警“暗中执法”的功能完全可以被街口上的摄像头所取代。与交警“人力”“暗中执法”所能覆盖的抽查面相比,越来越多的摄像头才真正体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威慑力。而且往往那些用人做有争议的事情,用摄像头做却合情合理。再说,与其让交警整天在马路上吸尾气、受怨气,不如让摄像头代替他们行使“暗中执法”的职责。

  不利构建“马路和谐”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湖大队的“劳模民警”史纪国,曾经对采访他的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人与人就是要互相尊重,我对驾驶员和行人多敬几个礼,多一点微笑,就会给他们带来一天的好心情。好的交通秩序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好回报。”仔细品味,这位“劳模民警”说出了交警执法更高层次的目的——用互相尊重的执法方式构建“马路上的和谐”。

  回头再说说这次老百姓对交警“暗中执法”方式的质疑,记者认为,甭管“暗中执法”究竟是对是错,交通管理者都应当从这次讨论中体会到,交通执法方式也存在着一个老百姓易不易于接受的问题,毕竟,罚钱、扣分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产生教育效果的处罚不但其威慑力会打折扣,也不利于构建“马路上的和谐”。

  记者相信,当各地越来越多的交警用史纪国那样热情的“服务式”执法、科学的“疏导式”执法、互相尊重的“文明式”执法替代目前有很大争议的“暗中执法”、“趴活”执法、“扎堆儿”执法的时候,行人、车辆赖以流动的城市马路一定会变得比现在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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