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后备厢运轮椅不会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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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7:38 新华网 |
用小客车后备厢搭载轮椅和自行车,如果采取一定方式固定并不妨碍后窗视线,交警将不会进行处罚。日前,针对市民关心的后备厢里搭载轮椅和自行车等问题,北京市交管局给予了答复。 据了解,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很多出租车驾驶员认为,在后备厢放置轮椅车,会因车厢未关好在行车过程中被交警处罚,而拒绝搭载有轮椅车的乘客。 北京交管部门经过多次研究并请示公安部有关部门,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在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决定自2005年2月26日起,全市范围内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轮椅车的,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交通警察将不再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驾驶非机动车因受伤或其他原因需要搭乘小客车的,交管部门从进一步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自行车,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的,同样不予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客车运载自行车、轮椅时,不得有遮挡号牌现象,否则仍要被处罚。(记者李康乐通讯员 江静 姜薇)(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