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营养条例》考验宾馆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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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7:45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昨天,从上海传来消息,我国首部《营养条例》已完成初稿,5月份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作进一步讨论,一经通过即颁布实施。其中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管理师。记者从南京餐饮界了解到,目前南京服务于各类餐馆的专业营养配餐员尚不足10名。业内人士认为,如该条例一经颁布,将是对国内餐饮业的一次考验。 按照这个初稿,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中国饭店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钟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朱宝鼎告诉记者,营养师已经被国家明确颁布为新职业,另外,专门针对餐饮业的营养配餐员也是劳动部门认可并发布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之一。但目前,南京市专门从事餐饮业、获得高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营养配餐员不到10人,从前年开始,他们在一些学校设立营养配餐员专业,可每年基本都招不满,现在专业的营养师又多在医疗行业,这些情况导致了餐饮业的专业营养调配人员现状不佳、后劲更不足。他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在很多人对餐饮营养调配仍很不重视,包括一些餐饮界人士在内。(薛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