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乘机全价购票 东航被判返还多收钱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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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8:00 新华网 |
伤残军人徐某因在东方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未买到半价机票,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4月15日,二中院终审判决,航空公司返还徐某半价票款1580元及交通费等260余元,驳回徐某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2004年7月31日,徐某到东方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要求购买当天北京到西安及次日返京的两张伤残军人优惠半价票,遭到对方拒绝。在接到徐某的投诉后,东方航空公司两次到徐某处退还半价机票款赔礼道歉,并补偿300元,被徐某拒绝。徐某将航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返还机票款和电话费等,在中央级报刊上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革命伤残军人乘坐国内航班的票价,按成人普通票价的50%计算。为此,法院终审判决东方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返还半价机票款,因航空公司已向徐先生表示了歉意,法院驳回了徐某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及精神赔偿的要求。(记者邹桂 通讯员高志海)(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