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案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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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9: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外地劣质奶粉流入阜阳给当地“大头娃娃”造成了巨大伤害。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2004年度中国十大法制人物高政担当原告代理人的韩奥强状告劣质奶粉伤害案作出判决,判决6名被告赔偿韩奥强6.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大成多次购进劣质奶粉,再销售给太和县的刘洁、高建夫妇。刘洁将“伊鹿”牌婴幼儿奶粉分别销售给太和县三堂镇经销商张军、路玉成、刘家显。被告张军卖给小奥强1袋、被告路玉成卖给小奥强7袋、被告刘家显卖给小奥强6袋。 小奥强(出生后被高政寄养在其妹妹家,遂改姓)开始连续食用“伊鹿”牌婴幼儿奶粉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伴随腹泻等症状。入院诊断为腹泻病、肺炎、营养不良、肝大待查等。2004年,韩奥强向阜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马大成等6名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计61002.21元,其中精神损失费4万元。 法院同时驳回了韩奥强要求内蒙古永欣乳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