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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子商务)电子签名法 电子商务的法律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1: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冯晓芳)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的首部法律。这部法律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7日,在由新华网承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近些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应用得到了迅猛发展,促进了商务活动的展开。但与此同时,传统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遇到了法律障碍。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是我国信息化立法的一个突破。不仅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的时代潮流,而且也符合了我国信息化战略的发展要求。

  电子签名法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如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为保护电子签名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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