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杀夫碎尸案凶犯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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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3: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洪忠华)近日,轰动一时的福建省漳州市区陆达花园某单元的碎尸杀夫案,经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郭某供称,其因患脑肿瘤而多次到上海医治,并做了开颅切除肿瘤的手术。原本夫妻两人一起做生意积攒了不少钱,应付高额手术费还是可以支撑的,然而由于李某赌“六合彩”输掉了一部分积蓄及李某婚外情等原因,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郭认为自己后续的治疗费用没有保障,再加上其他生活上的矛盾,使得郭对李的仇恨日益加深,最后萌发杀夫的念头。 2004年2月25日中午,夫妻再次发生争吵,郭某供述其尚未愈合的头部因被李某殴打而撞击墙壁,使得其愤怒达到了极点。而后郭趁李午睡之时到楼下一日杂货店买来一把大铁锤,上楼用铁锤朝熟睡中的李某的头部敲了下去,听到李某“哎哟”一声叫后,又连敲二、三下,后用枕头捂压李某的脸部,致其死亡。之后郭又购买了塑料桶、塑料袋等物品对李某进行肢解,此后的两天内,郭在市区多处地方抛弃尸块,后将死者头颅及胸背架抛弃于龙海市海澄镇东坑村后面山间的草丛中。经过多次的医学鉴定,被告人郭某被鉴定患有一定的精神疾病。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