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受理首例业委会告开发商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7:57 法制晚报

  合同承诺“缩水” 静源居超半数业主委托业委会起诉———

  本报讯 因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上的承诺,海淀区静源居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此次业委会状告开发商在北京尚属首例。

  据起诉书指控,开发商在合同上承诺的是建三栋楼,竣工图纸上也标明“三栋楼均已完工”,但实际上计划建二号楼的某研究院到现在都还没有拆迁……为此,众多业主委托业委会作为原告,起诉了开发商。

  与开发商签署合同的是业主,法庭上的原告却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究竟具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能不能状告开发商?记者对此进行的采访。

  据一位律师称,因不具有财团法人的办公要件,业主委员会只能受业主委托作为诉讼参加人,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民事权利。

  而此案原告代理人张律师认为,业委会拥有自己的财产,即除业主自己专有财产外的小区共有财产,如车库,绿地等公共设施,具备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且静源居业委会已经与超过半数的业主签署了授权合同,受众多业主的委托进行集体诉讼,其诉讼主体资格是业主赋予的。

  作者:潘秀林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