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别人抢女友,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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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2:46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记者丁岚)怀疑别人抢了自己的女友,竟下狠手将对方打伤。犯罪嫌疑人李某近日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现年27岁的李某是安徽五河县人,曾因聚众斗殴被判刑三年。2002年9月起,李某到南京来打工,在秦淮区一家商场当保安。2004年4月初,李某经同乡介绍,认识了在秦淮区某食品加工厂打工的淮安女孩小玲,两人很快就成了恋人。2004年9月起,李某发现女友小玲对自己较以前明显冷淡了,便怀疑她另有“情况”,但小玲对此一口否认。当年10月29日晚9时许,李某下班路过瞻园附近时,看见小玲正开心地和成某在街边说话。李某因此怀疑同乡成某抢了自己的女友。当晚,李某找到另一位在南京打工的同乡汪某商量,两人决定“给他(成某)一点颜色看看”。 11月4日晚,李某、汪某约了5位同乡一起去找成某理论。成某一口咬定自己和小玲什么事都没有,但李某却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坚持要成某“看着办”。成某见解释不通,起身要走,李某操起一根事先准备好的自来水管,对着成某的腰部和腿部猛击。次日上午8时许,李某又冲到成某的住处,再次用自来水管对成某的头部及身体进行殴打。经诊断,成某的头部被打出三处伤口,肱三头肌肌腱部分断裂,左腓骨下段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