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矿必须参办工伤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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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5: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4月17日电 陕西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煤矿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决定》强调,煤矿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国有煤矿必须按照下井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20万元的标准,分两年向所在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缴纳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拒不缴纳的,由煤炭主管部门吊销有关证照。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