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颁布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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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1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 (詹燕超首席记者喻蕾)记者昨日从我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高考录取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可以享受优先录取、降分调档、总分加分等政策。 按有关政策规定,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于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审核合格后其名单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坚决查处,对舞弊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