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企业开工需缴工伤保险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18 南京晨报 |
晨报讯昨日记者从江苏省安监部门得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监部门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颁发的要予以吊销。 另外,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应通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