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向9旬亡者索要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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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38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通讯员宋旋平记者戴颖敏)近日,松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稀奇的民事案件,某电信公司将已经死去5个月的9旬老人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拖欠近二年的手机通话费,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31日某电信公司诉称,2003年4月,王老汉拿了自己的身份证到电信公司登记了一个手机号码,在使用4个月后就停机了,对于这4个月1000余元的通话费一直没有支付,要求法院判令王老汉支付这笔费用。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王老汉发出了答辩诉状,王老汉的家属在收到诉状后立即赶到法院,向法官提交了王老汉的死亡证明书,原来王老汉在电信公司起诉前5个多月的时候已经去世。家属表示,2003年时王老汉已经是90岁的老人了,不会自己去办理手机业务的,他听力又不好,不可能使用手机。 由于案件的被告当事人已经死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情形,应终结诉讼。法院遂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